张双根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(1992)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(1995)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(2003)1995年7月——2000年6月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,1997年7月获讲师职称。
1998年12月——1999年12月,获“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”访问学者奖学金,赴德访修。2004年8月至今,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。民法,商法,德国私法DasPublizitaetsprinzipundderrechtsgeschaeftlicheMobiliarerwerb,BerlinerWissenschafts-Verlag,200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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